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来源:院办 作者:院办 发布时间:2009-03-26
院属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今年清明节放假3天(4月4日—6日)。其中:4月4日(清明节),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、4月4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
特此通知。
院 办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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