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来源:院办 作者:院办 发布时间:2010-03-31
院属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今年清明节放假3天(4月3日—5日)。其中:4月3日(星期六)、4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5日(星期一)清明节,为法定节假日。
4月2日(周五)下午正常上课,一律不得提前放假。请各系、附中做好相关安排,确保师生假期安全。
特此通知。
院 办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一日
返回
浙艺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