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自行处置电风扇的公告
来源:总务处 作者:总务处 发布时间:2014-09-22
根据省财政厅资产处置相关规定,我院将自行处置一批电风扇。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,请于9月29日前向学院总务处郭老师咨询。联系电话:87150082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总务处
2014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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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艺公告